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邮编:523073,电话:0769-23109900)。
2019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通过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持续开展 。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二)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组织各科室全面依法主动公开。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他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等多个信息栏目,配合全市统一部署,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站集约化平台,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强化互动回应。对出台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把政策解释清楚、宣传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取得显著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之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资源整合优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更为容易被大众接受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同时,进一步梳理优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内部联动,压实工作职责。坚持以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为标准,以企业和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内容为导向,强化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衔接沟通,进一步整理内容栏目,明确信息公开的范畴和时限,确保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民性。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