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
现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及省普法办印发的《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按照《东莞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东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普办〔2021〕1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和本地实际,制定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为主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为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广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提高全系统干部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聚焦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带头学习、遵守民法典。
(五)重点学习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法治保障改革的深入推进。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深入学习宣传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质量法律的社会宣传力度,努力增强社会公众对质量法律的知晓度、认同度。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行政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督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宣传《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食品摊贩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等有关地方性法规,及时学习宣传新制定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
(六)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使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成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基本规则。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支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质量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加强自我约束、尊法守信、诚信经营,发挥社会组织在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以及建立市场诚信体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协同共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七)加强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宣讲和法律培训;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和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的作用,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与市场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宣传员作用,鼓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市场监管干部在普法中的作用,经常性开展“法律六进”和主题日普法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基层普法宣讲团。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社团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在学法守法用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会员和行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三是助力打造东莞市场监管“普法多多”特色品牌。着力培植市场监管部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和质量月普法特色品牌,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我市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制度。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市场监管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辖区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推动公正执法。二是大力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建立面向公众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普法工作制度。选取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对基本案情、查办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的阐述,适时向社会发布案例说法,增强以案说法教育的成效。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消费调解等工作中,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实,讲明法律依据和法理,实现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确保公示信息的公正、客观、及时、规范,使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三)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弘扬法治精神,更加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经营者、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宣传,更加注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实施分类宣传教育。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同时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橱窗、海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咨询接待、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热线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融媒体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权威信息和工作动态。四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国际计量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五是突出宣传重点。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宣传“放管服”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社会共治理念,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针对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室与各单位的联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加强与分局、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沟通、指导、参与普法工作。
(二)按时保质完成各自宣传任务。各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要按照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安排表(详见附件)的安排跟进宣传任务。
(三)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宣传信息资料并报法规科。
附件: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