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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25-03-31 17: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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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6986626(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

  来信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邮    编:523000

  电子邮箱:dgamrfgk@163.co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4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认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无收回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事项2个,认领事项1个,新增事项1个,修订事项名称4个。分别为:

  (1)取消“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取消原因:依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药品监管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意见的函》(粤司函〔2023〕2215号)、广东省政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反馈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建议的复函》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药品监管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情况的函》(粤药监法函〔2023〕306 号),在“出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主项下拆分出“出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具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两个子项,原实施的“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事项,名称修改为“出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调整后,权限为省级权限。

  (2)取消“中央厨房配送门店名单备案”,撤销原因:省局撤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无相关要求。

  (3)认领“出具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认领原因:同(1)。

  (4)新增“营业执照回收”,新增原因: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化登记业务营业执照缴回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市监规字〔2024〕4号)增加该事项。

  (5)修订4个药品事项的名称,修订原因:根据省局的统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核准”事项名称调整为“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科研、教学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事项名称调整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事项名称调整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一是确保事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事项负责人,将事项标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持续开展事项动态化管理,建立事项日常巡检机制,加强对办事指南、在线申办地址等重点内容的定期检查更新。同时,根据政数局不定期提供的事项问题清单反馈,做好核实和整改工作,确保办事指南准确,单点登录情况正常。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许可事项提交材料规范、申请文书规范、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表格填报样例、审查要点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指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3.事项办理情况。截至目前,我局115项行政许可均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占比100%,但仍未实现全流程使用一体化服务平台,主要原因是行政许可业务是根据事项类型使用对应的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审批业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法满足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需要,故不能全流程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纳入综窗的事项有4个,主要原因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人民币鉴别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共28个业务情形项,使用的是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的审批系统,目前省系统设置只能网上办理,无法通过窗口办理。

  4.事项办结情况。2024年,我局115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为328304件,办结量275532件,办结率83.93%;不予受理52763件和审批不通过1192件,原因主要是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现场检查不通过等情况。

  5.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已在广东政务服务官网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东莞市场监管咨询易小程序公开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情况。同时,我局还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结果的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6.持续深化“证照一网通办”改革。全面联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12个事项证照联办申请入口,确保150个事项全面实现证照同办。优化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一网通办”系统功能,新增营业执照在线回收的企业退出模块,有效提升企业注销业务网办效能。经统计,自“证照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以来,已累计为超过7万户经营主体提供改革便利,其中2024年服务了2.65万户经营主体。

  7.优化完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登记系统。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系统对接,订阅获取东莞市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数据,通过数据对接方式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推动实现企业住所地址与房屋产权信息在线比对核验。

  8.创新推出PC端企业查档功能。因应广大群众期盼,开发上线PC端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功能,将线上查档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企业、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等群体,实现了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线上查询的大范围覆盖。

  9.做好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许可栏目升级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食药械)备案信息存在公示不及时、程序繁杂、查询不便等问题,于2025年1月1日上线升级改造后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以下简称官网)注册许可栏目,实现备案信息实时公示,彻底解决公示不及时的难题,为广大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10.规范缴回电子化登记业务营业执照为切实解决营业执照缴回堵点,我局于5月11日印发出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化登记业务营业执照缴回管理规定》,组织开发上线营业执照缴回有关系统,并于8月19日在全国率先上线电子化登记业务营业执照规范缴回工作,减少不可控营业执照数量,提升变更、注销业务网办率,降低档案制作和保管成本。

  11.制定审查方案,规范其他食品生产许可准入。为支持我市食品用预拌粉、汤料、冷藏冷冻预制菜肴企业发展,我局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产品执行标准和东莞行业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审查方案,陆续启动了上述三类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于2024年2月1日印发实施了食品用预拌粉、汤料、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在方案出台后,我局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方案和相应的现场核查要求进行审查,严格把好许可准入关,防范预制菜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为让已核发了不规范类别的企业平稳过度,设置过渡期,允许之前已取得其他食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生产企业,在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申请变更或延续的,应当按照新要求重新申请。

  二、取得成效

  2024年,我局围绕突出市场监管“保安全、创亮点”的总体要求和开展“六大行动”的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全面推动行政许可工作提质增效,较好助力了我市营商环境水平稳步提升。截至 2024年 12 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 183.3 万户,同比增长6%,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突破 80 万、100 万户关口,我市经营主体总量、企业数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 1。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积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推进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稳妥实施《公司法》配套措施,有序推进新修订制度落地,落实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依职权注销、简易减资等新制度安排,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公司章程范本,并进一步明晰国有企业登记管理规则。持续优化我市企业准入准营便利度,积极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推动完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理。

  (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结合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积极推进个转企“一件事”办理,力争实现个体户通过变更登记直接升级为企业,进一步简化“个转企”流程。加强登记许可信息公示页面改造,及时上线新版市局官网登记许可公告栏目,推动解决许可(备案)信息公示不及时、查询不方便、登记许可有关公告不能集中查阅等问题。持续优化PC端查档系统,推进开发国家机关群体查询功能,进一步扩充PC端查档受众范围,提升登记档案查询便利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建设。持续梳理完善市场主体登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事项的申请文书、审查要点及知识库,进一步理顺审查工作。联合市政数局梳理窗口收件、审查要求,明确收审责任,提升窗口收件质量。持续优化“东莞市场监管咨询易”功能,提升软件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登记许可咨询服务质量。优化完善东莞市食品药械许可审批系统功能,增设以系统直接流转审查意见,优化流转流程,减少流通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四)创新后续监管模式。完善信用修复信息化流程,做好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联动机制,推进“双随机”抽查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做好融合监管通应用东莞试点工作,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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