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技术机构:
现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联系人:郑雨桦,联系电话:2698662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职责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统领,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监管和服务全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应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做好“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要职责包括: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与普及;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重要普法节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专业队伍建设,有效发挥普法工作人员、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强化普法工作的督导考核与成效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培育特色普法品牌,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办公室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信访人 |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综合规划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与综合规划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 |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法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与法规科履职相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 | 领导干部、本机关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听证、复议、诉讼工作中,通过说理性讲解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 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
财务科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会议、差旅等与财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 | 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召开线上培训,对局内工作人员进行财会类专业知识普法宣传。 |
执法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与执法监督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编写案例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协调应急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协调应急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牵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信用监管科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与信用监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价监竞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督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等与价格监督检查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网监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与网监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广告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与广告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消保科、12315中心、市消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与消保科、12315中心、市消委会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市场科 | 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商品交易、农贸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与市场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与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权利人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与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质量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食品生产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等与食品生产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食品销售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销售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食品经营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食品餐饮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与食品餐饮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餐饮安全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药品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与药品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医疗器械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与医疗器械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化妆品科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与化妆品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特种承压设备科、特种机电设备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与特种承压设备科、特种机电设备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标准化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与标准化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计量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等与计量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世界计量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认监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与认监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世界认可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科信科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与科信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 | 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各执法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与各执法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案件当事人 |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2.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与人事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抽检科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抽检科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抽样检查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
机关党委 | 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与机关党委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 | 领导干部、本机关工作人员 |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驻局纪检监察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注册许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等与注册许可分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个私党委办 | 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与个私党委办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个私协会工作人员和广大个私企业会员中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 通过培训、宣讲、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利、国际商标等权利人、质权人 | 1.对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审核、维权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 |||
市食药检所、各技术机构 | 与市食药检所、各技术机构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技术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1.对技术机构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说理式讲解、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普及各技术机构履职等相关法律知识。 | |||
各市场监管分局、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 | 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 本分局工作人员、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1.对分局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购买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
3.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 | |||
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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