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企业(组织):
为加快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和创新,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培育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后备梯队,依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年度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不超过50家,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及材料要求
详见《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单位应于5月15日前通过东莞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莞财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提交申报信息确认表,确认申报本项目。未提交申报信息确认表的单位不参与本项目申报。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行审核推荐,并于6月15日前将加具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提交至我局质量发展科(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 552 号一号楼 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6日
(联系人:渠啸、金树,联系电话:23109793、2310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