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安分局统筹兼顾,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压实企业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凝聚部门监管合力,牵头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分局等部门成立镇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夯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电梯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电梯管理制度,加强电梯日常巡检,提供高质量的维保服务。通过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构建电梯多元共治新格局。
二是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杜绝电梯带病运行,今年来共回收自查表3302份。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提醒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电梯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察力度。今年来,分局加强电梯安全检查力度,出动检查人员629人次,检查电梯513台,落实安全隐患整改90处,确保我镇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今年,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对我镇一出租屋正在使用的“曳引与驱动乘客电梯”进行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该电梯轿门门锁电气装置失效。分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结果后,立即对涉案电梯进行检查,经深究细挖相关线索,发现该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相关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人员造成安全隐患,遂依法立案查处,在查明案情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重罚7万元,有力震慑了电梯维保单位的不良经营行为。
四是加大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分局微信平台加大对电梯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电梯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电梯的水平,今年来已推广相关宣传9次。张贴安全乘梯须知和警示标志,提高乘梯人安全意识,目前已在我镇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电梯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全覆盖宣传。利用法规宣贯会、培训会议对电梯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电梯安全检查水平和处置能力,今年已组织相关培训3次。通过动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高电梯安全意识,发挥社会共建共治力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乘用电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