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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湿粉统一查”行动

时间:2020-10-23 08:57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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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省“湿粉统一查”行动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于10月20日开展全市“湿粉统一查”行动,执法人员全体出动、集中力量针对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大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是强化行动部署。市局高度重视“湿粉统一查”行动,在10月15日全省“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迅速召开会议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镇街(园区)基层分局坚决落实省局的部署,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印发我市《关于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贯彻省局部署的意见,要求做到“一是凡无证生产(含小作坊)、无证经营(含经营商、分销商)湿粉类食品的,一律予以取缔;二是凡生产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三是凡经营非密封包装湿粉类产品,一律责令现场销毁;四是凡未配备冷藏设施的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止经营;五是凡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虚假标示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湿粉类食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六是凡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六个一律,全力“湿粉统一查”行动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统一行动。10月20日及以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统一行动日。10月20日,市局相关科室、全市各镇(街园区)基层分局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湿粉“统一查”行动,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检查标签标识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封口情况、以及销售储存、餐饮加工等工作。行动日当天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9家、检查农贸市场322家、经营单位1041家,张贴宣传海报841份,立案查处案件5宗。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局领导带队对石龙、石碣、高埗等镇街开展随机抽查,督促分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湿米粉类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查验,落实湿米粉生产加工、销售、贮存、运输要求、标签标识等各方面要求,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固定统一行动日、加强科普宣传、派发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监管部门、经营者、人民群众等多方力量凝聚,开展法律法规科普宣,广泛宣传米酵菌酸毒素的预防知识,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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