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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公益广告备案工作

时间:2021-02-01 08: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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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广告具有增强公众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扬社会主义公共道德,提升公众道德意识的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积极谋划,扎实做好公益广告规划监管和指导发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东莞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公益广告备案工作,营造文明有序的公益广告市场环境,全力彰显我市良好的公益形象。

  一是积极参与制定公益广告制度。积极参与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的公益广告制度制定工作。通过多次商讨研究、参考借鉴先进市做法和经验,共同研究制定《东莞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具体分工和职责,确定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发布要求、日常监督管理等内容,鼓励创新形式和科学统筹规划,积极推动我市公益广告活动健康发展。

  二是全力落实公益广告备案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手段,优化公益广告报备方法和程序,初步实现“一次发送一次完成”的目标,增加申报者积极性和便利性。结合实际制订《关于开展公益广告备案通告》,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认真履行公益广告监管职责。利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公益广告备案的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公益广告、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泛收集公示公益广告备案信息。积极收集公益广告备案信息,并在我市主流媒体、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公益广告。2020年,共计25家广告单位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发布和报备工作,发布电视公益广告37条共18896次7860分钟,广播公益广告13条共3220次2010分钟,报纸公益广告268版,网站公益广告27条,LED显示屏公益广告235条共368771分钟,户外公益广告1731处共36194.26平方米;轨道交通视频公益广告71条共297840分钟,平面公益宣传860处共1872.1平方米。

  四是营造公益广告备案良好氛围。加强对公益广告日常抽查力度,防范变相发布商业广告行为,引导开展高雅公益广告内容设计制作和发布,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发布公益广告。指导行业协会将公益广告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考评,鼓励广告企业和各行各业加大公益广告投入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管理职责,分别对各自主管领域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共同营造我市良好的公益广告事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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