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按时保质提效完成目标任务,东城分局强化部署,大力推进年报工作规范开展。截至3月底,辖区内应年报公示的企业46657家,企业年报率达28.09%。
一是强化统筹,保障落实。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上年度年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剖析,研究与部署推进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分局充分发挥办公区扎根社区的优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年报任务与特种设备、食品安全、防疫检查等日常监管有机融合,通过逐周通报年报工作进展,督促办公区有序督促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
二是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局领导亲自带队到街道网格管理中心开展座谈,发挥网格员熟悉辖区情况、与企业联系便利的优势,借助网格员力量,将年报任务纳入网格员的巡检事项中,确保网格员年报核查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年报指导督促“无死角”。针对我街道集群企业数量高达7000多户,占年报企业总数的20%的特点,组织街道51家住所托管企业开展年报工作约谈会,督促托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渠道督促集群企业落实年报工作,提高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是严格核查,清理“水分”。为加大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分局组织开展年报相关业务文件和政策法规的培训,明确企业吊销的规定条件与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做好分局“清水分”工作。同时,全面梳理辖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联合税务部门、网格管理中心逐一核实企业登记地址、实际经营等情况,及时锁定符合清理规定的对象,依法予以清理。截至3月31日,委托邮政部门向拟吊销企业发出《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1081份。通过对名存实亡的“空壳主体”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释放被占用的名称、经营场所资源,提升市场主体系统数据的含金量、真实性。
四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结合东城街道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分局积极向参加活动的行业协会及企业广泛宣传年报工作,引导企业及时申报年报。此外,在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社区、各商圈发放年报宣传资料,并通过街道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短信及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年报工作重要性,扩大年报工作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同步提升年报工作的推进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