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以下称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自3月起在全市启动为期6个月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制定行动方案。摸清辖区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研究部署专项检查行动,制定《2021年东莞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检查计划,细化检查、执法、质检机构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分解落实监管责任,把握时间进度,全面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备案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对已备案的儿童化妆品进行全覆盖检查,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产品标签是否存在违法宣称功效、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等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检,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对其他儿童化妆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抽检,全力确保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对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环节的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经营者及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化妆品市场秩序。截至目前累计出动681人次,检查348家次,责令整改8家,立案1宗。
四是强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专项检查工作,对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对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化妆品功效并安全用妆。截至目前累计举行4期宣贯培训会议,宣贯培训290人,发放宣传资料1433份,张贴宣传海报41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