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的其中一环,市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2019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出台后,市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流通领域综合监管治理,深入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和市民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监管。新国标实施前,组织市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强化新国标政策宣贯,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尽早办理CCC认证,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国标实施后,加强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全市有2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获得228张CCC认证证书。
二是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配件质量不及格等行为,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2019年至今,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95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者3793户次。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实施处理。2019—2020年,累计抽查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43批次,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电气装置、淋水涉水性能、车速提示音、短路保护、突出物、整车编码等。
四是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或电动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秩序。2019年至今,共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违法行为121宗。
五是建立生产企业“约谈”和“质量提升帮扶”机制。充分调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平台资源,建立完善定点监管、约谈培训等工作制度,邀请技术专家分析“共性”问题,实施“一对一”“面对面”诊治,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标准,形成良性向好的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问诊治病”集中约谈等8次,指导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举办新标宣贯会、主题宣传活动、媒体宣传、现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警示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提高群众安全消费意识。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违法线索,加强缺陷产品调查召回,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