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专利法》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东莞组织全市56家专利代理机构签署了《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自律公约》(以下称“《公约》”)。《公约》旨在通过完善行业自律、企业经营环节,加强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自治,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经营行为,促进东莞市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专利行业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是强化自律,禁止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约》要求成员单位承诺维护东莞市专利代理行业的市场秩序,禁止对同行经营活动进行贬损、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手段争夺成员单位的原有客户资源、获取成员单位的商业秘密、聘用他成员单位的兼职或未办理完正常离职手续的职员等四个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强化监督,建立行业自律监督机制。《公约》设立“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监督成员单位遵守公约,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监督委员会委员日常工作委托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代为组织实施,对违约的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成员单位资格、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况并提议取消参与评优和资助资格或对违约者依法进行查处等相关决议或裁决。
三是强化沟通,设立同业争议调解机制。《公约》约定,对于成员单位之间发生相关争议时,争议双方可以请求“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主持调解,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沟通机制优势,强化同行业间的交流沟通,简化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积极预防和化解同行业间的矛盾纠纷,共同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
下来,东莞将充分发挥《公约》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结合“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引导规范,不断加大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营造更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