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虎门分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从强化零售药店和重点品种药械监管,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等方面着手,持续筑牢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管。突出抓好零售药店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督促辖区内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药登记报告制,认真做好场所消毒、体温检测等各项防控要求。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药店依法进行责令改正、停业整改和立案查处,有效发挥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大局。今年以来,分局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232家,发现并整改问题56处,责令停业整顿37家,通过省智慧药监系统收集辖区零售药店上报信息13.12万条。
二是强化重点品种监管。以日常检查为主,结合“双随机”检查、监督抽样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查中药饮片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重点品种质量问题。运用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结果,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应对处置风险隐患。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521家次,抽检药品、医疗器械样品22批次,对9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对2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一级监管。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焦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医疗器械体验店等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购销记录不完整、药械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药械类专项整治5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032家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23处,立案5宗,结案2宗。
四是强化重点法律宣传。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紧密结合日常检查,宣传普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五进”活动、“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普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引导企业强化自律、规范经营,推动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社会共建共治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累计举办相关宣传活动3场,派发宣传海报、宣传册等等1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