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应对药店体量大、经营主体分散等客观困难,抓实抓细抓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突出统筹部署,强化联防联控。多次组织基层分局召开专题监管会议,对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最新防控政策要求,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卫健局沟通衔接,每日汇总全市购药人员信息推送市公安局和疾控中心及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强化联防联控,确保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二是突出升级管控,提高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及时发布《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流程图》和《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政策解读》等指引,确保基层分局和药店熟悉和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新要求。要求各基层分局每日及时推送单列敏感人员购药信息给镇街(园区)指挥部,由三人小组落地核查处置,确保信息形成“闭环”。督促药店严格执行顾客到店必查,在门口设卡专人负责顾客进店“三查验”,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暂停通过互联网向市民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做到“线上线下”全面防控、不留死角。
三是突出明查暗访,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量投入,加强对辖区零售药店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经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零售药店2.2万家次,发现未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1402家,责令限期整改738家,责令停业整顿664家,向医保部门通报21家。加强暗访检查,组织对各镇街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开展暗访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对33个镇街241家零售药店进行暗访检查并发布7期暗访通报。8月6日起市局成立6个督导组,对包括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确保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四是突出宣传引导,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通过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市级主流媒体发布《致全市零售药店的告诫书》,不定期发布监督检查信息及警示教育信息,提醒告诫药店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市药店门口显眼位置张贴《居民购药指引》《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名单》等宣传海报,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疫情期间安全购药提示》等信息,引导群众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配合落实各类防控措施,营造联防联控的良好防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