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辖区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的启动,凤岗分局结合市局有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出行安全。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稳定质量安全形势。全面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数量和情况,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信息。经摸排,辖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单位58家,暂无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加强相关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4月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13家次。
二是严抓非法改装,杜绝质量安全隐患。针对“3·15”晚会曝光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企业违规提速等问题,严查是否存在非法刚装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禁止向消费者提供篡改破解限速器、更换非原装电池等违法行为。经检查,暂未发现存在擅自修改防篡改设置以及加装车速解码器等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质量安全环境。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培训2次,解读《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经营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公示,加强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利用媒体渠道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