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谋划、主动探索、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工作从制度建设、系统支撑、监管应用三点着力,全力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体系。
一、超前谋划,建章立制。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关规定之前,市市场监管局于去年就提前研究谋划,先行探索部署,制定出台了我市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办法,明确信用分类监管的职责划分、信用风险分类分级依据以及相应监管分类分级结果应用,并探索建立“基础+专业”的分类管理体系,与市场监管总局“通用+专业”的分类指标体系高度吻合,也有符合东莞实际的可落地措施,为下来推动全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聚焦核心,自建系统。依托东莞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自主开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系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40多个业务系统、27个数据库、近1万张数据表的数据治理,挂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信用监管、网格监管等16个门类、115张部门资源目录,从基本信息、信用监管、行政许可、企业图谱等不同维度,自动分析、智能绘制立体化企业信用分析全景画像。在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和依据企业信用指标体系和风险指标模型,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实现对企业信用和风险的自动分类分级,为全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
三、信用、风险双分类,赋能“双随机”差异化抽查。信用是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既定信用情况记录,风险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的预估,鉴于信用、风险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市市场监管局区别于普遍的信用风险指标一体包揽的做法,立足基层细化分类的监管需求,创新采用信用、风险双分类做法,区分为企业信用分类指标和风险分级指标,依托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智能计算分析,既可分别单独自动得出信用分类结果或风险分类结果、锁定重点监管对象,也可排列组合得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锁定重点监管对象,并对接至市“双随机”抽查工作系统,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子名录库,实施不同比例和频次的差异化抽查,提高抽查精确度,为“双随机”抽查赋能。以食品销售、登记事项监管领域为例,目前共评定出A、B、C、D级食品销售者88300、6815、947、2032户,锁定登记事项监管领域重点监管对象11208户,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