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邮编:523073,电话:0769-26986300)。
一、概况
2018年,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等部署要求,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原市工商局通过红盾信息网、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共发布各类信息约11万条。其中,在东莞红盾信息网发布行政公告、工商新闻、政务信息、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文字、图片信息约10万条。其中,工商新闻540条,政务信息399条,行政公告256条;内网发布动态新闻、政务信息等各类动态信息1300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共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02条。截至2018年底,市工商局官方微信关注人数突破18.4万大关,影响力大幅提升。
(二)2018年,原市质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信息6条、政策文件16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9条、统计信息1条、应急管理1条、财政信息18条、通知公告198条、工作动态276条。原市质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均予以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原市质监局积极借助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节目,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让广大群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原市质监局信息,较好的体现了该局执政为民、听取民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和业务咨询电话,2018年原市质监局共接到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1558多宗,通过公开的电话等各种形式接受群众咨询超过10000次。
(三)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未发生该公开信息未及时公开和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及时处理等情况。一是围绕市民关注焦点,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内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局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9条。二是推广微信公众号“东莞食品药品监管”。全年发布微信图文502条,关注人数18551人。三是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通过东莞电台“阳光热线”和“与法同行”节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主动给媒体提供有效信息,组织媒体集中采访4次,召开媒体通气会3次,在新闻媒体刊登新闻信息229篇,发送舆情312期。牵头组织“阳光热线”电台直播节目上线工作,配合省局开展“民声热线”上线工作。
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认真落实《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前登记保密审查结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有据可查、严谨规范。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定期征集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一)2018年,原市工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宗,其中,受理当面申请6宗,受理网络申请40宗,受理信函申请17宗。6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主动公开2宗,同意公开43宗,同意部分公开10宗,不同意公开8宗,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宗,信息不存在4宗,其他1宗,全部依法、按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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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原市质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5件,其中网上申请26件,占74.29%;信函申请9件(部分与网上申请重复),占25.7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标准登记信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生产许可证信息等。受理过程中,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的1件。在已经答复的34件申请中,主动公开7件,同意公开4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10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3件,全部依法、按时处理。
(三)2018年,原市食药监局共收到16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上申请150件,信函申请19件。同意公开的21件,属于主动公开的37件,信息不存在的17件,属于咨询事项的13件,属于行政案卷信息要求带有效身份证明查阅的有73件,有不属于本机关职责的8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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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4月1日起,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监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原市工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有6宗,其中,原告主动撤诉的1宗,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宗,败诉案件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的行政复议有3宗,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及市人民政府审理后,被撤销的案件3宗。原市质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宗,其中维持1宗,另外1宗部分维持、部分撤销、部分责令重新处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诉讼。原市食药监局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0宗,均维持;听证0宗,行政诉讼0宗。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原市工商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5件,全部按时办结,答复类别均为A。其中,建议7件,提案18件。按办理类型分,主办5件,分办1件,承办1件,会办18件。原市质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承办1件,已通过东莞市建议提案在线网公开办理结果。原市食药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均能按时完成。
七、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原市食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形势向好,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但与上缘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意识仍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仍有待丰富。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着力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为服务我市“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公开融合。认真做好部门机构改革后,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整合等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衔接,统一政府信息公开阵地,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一平台三工程”市场监管体系、质量强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非公党建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战略等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改革动态,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改革前沿信息,获取改革红利。三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围绕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利企惠民政策,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以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四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协调各科室、各单位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实、信息完善,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