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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27M/2024-0032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11
名称: 关于规范“一口价”黄金饰品经营行为的提示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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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一口价”黄金饰品经营行为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8-16  浏览次数:-

各黄金饰品经营者:

  随着消费者对个性化、时尚化黄金饰品的需求增加,“一口价”黄金饰品在市场上逐渐受到欢迎。为规范黄金饰品经营行为,防止宣传不实、价格不透明等不规范现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向各黄金饰品经营者发出如下提示:

  一、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按规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一口价”黄金的计价方式、换购政策等。

  二、要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克重、计价方式、换购政策等信息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对消费者可能存在误解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及时提醒与告知。

  三、应当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四、要主动对“一口价”黄金和“按克计价”黄金进行分开陈列或以显著方式明示,向消费者推荐黄金饰品时,应仔细说明“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黄金的区别,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要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回应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质疑,积极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