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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汽车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

时间:2025-04-22 11: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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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汽车经销企业:

  近年来,行业内出现新闻舆情反映,个别汽车服务企业在收取消费者购车款项后,存在无法交付车辆、企业经营状况异常,导致消费者财产权益受损的现象。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汽车市场健康有序的交易环境,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与市汽车行业协会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坚持依法经营,规范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对车辆等商品和各项服务的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主动信守承诺,确保信息真实、交易规范、按约交付。

  二、价格公开,承诺真实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汽车经营者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对各项服务进行明码标价,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或者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采取承诺、宣传等手段吸引消费者的,应保障各项商品服务质量,对促销、优惠等承诺应全面真实,及时履行义务。

  三、保证质量,交付完整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汽车经销企业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三包”凭证等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四、规范协议,权利对等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或是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各汽车经销企业应进一步规范汽车购买合同的使用,制定合法、合理、权利对等的合同条款,使用格式条款的,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五、正视诉求,化解矛盾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汽车经销企业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应不断完善商品服务质量,积极回应处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源头化解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体验感、满意度。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东莞市汽车行业协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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