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纠正及争议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共确定8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会期半天。
(二)听证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与四环交汇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局务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企业代表:王爽(东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福生(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企业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代表:陈漫楷(东莞市集群注册托管行业协会会长)、房丹丽(广东安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代表:罗志成(东莞市市场监管共建共治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史长林(东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律师代表:卜志刚(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志群(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