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5〕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东莞市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事后资助类项目)资助资金36.16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东莞市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项目资助情况表.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邓小姐,2698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