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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通告(2026年第一批)

时间:2026-05-27 12: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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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东莞市康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东莞市茶山耀旺电子经营部、东莞市豫诚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祥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思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企业不在备案的经营场所、库房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属于“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情形,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取消相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予以公示。

  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第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附件: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2026年第一批).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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