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粽子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4号)

时间:2020-06-17 08:4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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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流通、生产、生产(小作坊)等环节组织抽检应节食品粽子共16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4批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目见附件。

  其中,生产环节40批次、生产环节(小作坊)4批次、流通环节75批次、餐饮服务环节45批次。抽样地点包括菜市场、超市、成品库(已检区)、大型餐馆、商场、小食杂店、小型餐馆、小作坊、中型餐馆等。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_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_粽子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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