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6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612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嘉泽河粉档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包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皇猪仔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东莞市常平廷彪餐饮店加工的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东城衡耒烧饼店加工的陕西手工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四、东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莞城金沙分店销售的标称临桂三清茶厂生产的瑶寨三清茶(代用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塘厦潮穗河粉档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包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花卷、豆沙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六、东莞市大朗彭李木桶饭店加工的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大岭山柴火湘菜馆购进的花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迪士牛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东城蒋麻饮食店加工的特色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东莞市东城正天药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杜仲雄花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东坑湘怀情餐饮店加工的菜碟、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虎门达民粮油食品店购进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三、东莞市虎门国为药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千春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芡实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清溪泗和饮食店加工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塘厦奕霖河粉档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包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馒头(小麦粉馒头)、麦香花生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六、东莞市凤岗林仔饮食店加工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东城香来小食店加工的特色凉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八、东莞市厚街老陕面馆加工的小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愈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康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玛咖压片糖果,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中堂湘味渔头私房菜馆加工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