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流通环节组织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食品接触用纸容器、食品接触用纸包装、纸杯、复合膜袋、纸吸管、食品用洗涤剂、保鲜膜、奶嘴、奶瓶、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密胺塑料餐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月饼过度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市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350批次,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检验和判定,结果详见附件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启动核查工作,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相关产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2025年东莞市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信息 .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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