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盐5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5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桂柳米粉店购进的腐竹,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东莞市厚街康鸿食品商行购进的河源腐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三、东莞市厚街莞香食品店购进的河源腐竹、太平腐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四、东莞市常平远新粮油店购进的腐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