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48号)

时间:2019-12-06 08: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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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蔬菜、水产品、水果类等食用农产品5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7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目汗海鲜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东坑昌健菜档购进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长安钟志鱼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长安蜜叶鱼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长安玲有海鲜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寮步阿霞海鲜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厚街阳平鱼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厚街郭英海鲜档购进的花甲王,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寮步聚辉水产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寮步纯秋鱼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寮步业飞鱼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寮步飞翔水产品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寮步善兰水产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南城英图鲜鱼档购进的沙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松山湖榆丰行食品商行购进的白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石龙何锦全水产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石龙陈平水产品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谢岗广进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谢岗广进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谢岗胜强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谢岗汤林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谢岗小粤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谢岗国晶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常平中军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东莞市常平新玉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东莞市常平叶洪彬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东莞市常平李彬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八、东莞市常平小燕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九、东莞市东坑镜飞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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