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生产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组织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用洗涤剂、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4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市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30批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明示有效的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本次抽查了3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感官、铅(Pb)、砷(As)、荧光性物质(254nm及365nm)、甲醛含量、总迁移量(4%乙酸,70℃,2h)、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60℃,2h)、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浸泡液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
(一)东莞市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纸吸管(规格型号:Φ6×197mm 深蓝条纹),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东莞市胜珑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星空慕思盒,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1: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附件2:2019年东莞市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信息.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