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6号)

时间:2020-07-03 15: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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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1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1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黄江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普侨区潮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潮汕牛筋丸,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发现,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黄江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0年第26号).doc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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